发布日期:2021年11月05日 07:59 作者: 阅读:
张超,法学博士,副教授
学习经历:本科:山东大学法学院
硕士:英国邓迪大学法学院
博士:山东大学法学院
主持山东省、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各一项,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项,在《光明日报》、厂厂颁滨检索期刊发表论文多篇。研究方向:国际法、海洋法、环境法邮箱:chaozhangqdu@qd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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